厨具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:
1、厨房设计应符合建筑平面设计布置的要求,厨房应有直接对外采光通风口。
2、厨房设计要合理组织操作流线。洗脸盆、灶具、排烟机、电气设备、橱柜、吊柜等设施应一次性集成设计到位,并按照烹饪操作流程进行安排。
3、住宅厨房操作面的净长度不应小于2.1m。
4、放置灶具和洗涤盆的控制台深度不应小于0.60m,双排控制台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0.90m。单排控制台和墙壁之间的人体活动区域的净距不应小于0.90m。
5、厨房吊柜的设置不应影响自然通风和采光。设计橱柜时,应考虑油烟机和灶具的左右安装位置。油烟机的挂机位置应小于3000毫米,油烟机和灶具应保持在同一中心线上。安装后,一面墙的距离应大于100毫米。
6、可燃气体浓度报警探测器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设置。
7、厨房门下部应设置有效截面积不小于0.02㎡固定百叶,也可以在离地面不小于30毫米的地方留下缝隙。
8、厨房地板和局部墙壁应有防水结构,防水层应从地面延伸到墙壁,至少高于地面完成面300毫米。地面应采用防滑、耐水、易清洗的材料,顶面和墙面应采用防火、耐热、易清洗的材料。厨房地板的防水设计应注明防止事故的排水通道。
9、在采用嵌入式下进气灶时,其下柜体应设置进气百叶或有篦进气口。
10、燃气阀门和连接三通不应安装在隐蔽的橱柜内。燃气灶安装位置正上方1000mm内不应有明设的燃气管道,明设的燃气管道与热水器的高温排气管应保持100mm以上的距离。放置燃气灶的炉子应使用不燃材料,使用不燃材料时应加防火隔热板。